近日,中共荔波县委对2013年度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进行了通报,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2年获此殊荣。
2013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自觉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打击、保护、预防、服务职能,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对重大敏感案件,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同时,围绕县委工作整体部署,落实责任,分解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积极开展帮乡驻村、小康建设、党建、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积极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