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波县方村乡丙花村村民因过年赌博发生了一起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荔波县检察院侦监科受理审查此案后,依法对杨某某等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2月3日晚,莫某某(已立案)用事先“动过手脚”的赌具,与邻村的杨某某等人以“摇筒”的方式进行赌博。之后,杨某某等人识破是莫某某诈赌后,杨某某等二人便组织20余人到莫某某家,采取殴打、持械威胁等方式敲诈莫某某现金约4万余元,并逼迫其写下4万元的欠条。在该案件中,因杨某某等参赌人员怀疑本村的杨某明与莫某某合谋诈赌(经查,受害人杨某明对莫某某的诈赌不知情),便多次带人到杨某明家中使用殴打、威胁的方式敲诈杨某明,致使杨某明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交出5000元现金后,并自断一手指以证明其清白。该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敲诈勒索案中起主导作用的三犯罪嫌疑人后,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他的参与人员,按其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处理。该案件的处理对坚决扼杀赌博歪风邪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营造荔波县良好的社会风气提供了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