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于陈家林等同志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曹思琪等三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曹思琪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扫黑除恶
脱贫攻坚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荔波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民营企业被盗案一审获刑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事实】经审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钳子、刀片和编织连续两天晚上秘密窃取荔波县朝阳镇某企业价值1.58万元的路灯电缆线,部分卖给他人得款2900余元。案发时被查货的140.4KG电缆线已发还被害人。

【诉讼经过】201865日,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健康发展法治环境。荔波县检察院对盗窃荔波县民营企业“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财物提起公诉的廖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三千,并责令廖某某退赔被害人荔波县“某某建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社会效果】荔波县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即体现出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分子的决心,也震慑了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不法分子,保护了企业家的财产所有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