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
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对院领导班子分工作部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唐文义(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党支部、党建扶贫等工作。
周建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具体分管第三检察部。负责计划财务装备、信访、消防、依法治县、普法、脱贫攻坚等工作。对分管内设机构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负责。
玉念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具体分管第二检察部、政治部、法警大队工作。负责工青妇、计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检务督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对分管内设机构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负责。
曹 琛(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具体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负责综治、禁毒、统战、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工作。对分管内设机构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负责。
特此通知
中共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