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在最高检、省、州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世遗山水 检心守护”荔波生态检察品牌为引领,结合荔波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作,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巡河协作机制”、“林长+警长+检察长巡林协作机制”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积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组成生态检察办案组,重点从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三个检察业务条线抓好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办理。
二是强化宽严相济,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19件,批捕4件4人,提起公诉9件16人,作相对不起诉13件24人。
三是抓好刑行反向衔接,促进不起诉案件行政执法,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7件,其中终结审查15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65人,有效避免“不刑不罚”情形出现,促进司法、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整合衔接和对违法犯罪的惩治。
四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生态增殖放流2000余尾,恢复耕地18.22亩,补植林木33000余株,恢复林地270余亩,整治垃圾环境污染两处,清理固体垃圾50余吨,追缴生态修复金1.8万元。
通过开展生态司法保护,推动健全监管审批制度,划定严管林草资源区域,提升治理效能。督促整治珠江上游生活垃圾、污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生态环境保护做法被贵州省检察院写入《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报告》。生态保护采访宣传视频被贵州省长安网和抖音上播出,获得网友好评,公益诉讼“检徽护绿 守护地球绿宝石”生态保护宣传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简报20余篇,被人民政协网、中国网、检察日报、法治生活报等省级媒体宣传报道10余篇。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