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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时间:2014-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下发《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后,荔波县检察院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贯彻。2月13日,结合实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再次组织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发手机短信、印制卡片、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在检察内网发布“八条禁令”内容等形式,做到人人熟知、条条牢记、令行禁止,接受群众监督。

  该院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重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把学习贯彻《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遵照执行,切实防止和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要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始终用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慎权、慎独、慎友。二是领导干部要做执行禁令的表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三是纪检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谈心交流等方式,重点暗访有无违反检容风纪等情况,加大对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摸查掌握和监督管理。

  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要求全体干警要按照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三个环节,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融入到教育活动中,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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