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于陈家林等同志岗位调整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曹思琪等三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曹思琪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扫黑除恶
脱贫攻坚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
医院院长顶风受贿 立案查处8天侦结
时间:2016-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欲望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快速侦办荔波县中医院院长莫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身为县中医院院长,莫某某本该医者仁心,专注于救死扶伤,然却被眼前利益蒙蔽双眼,为金钱所折服。

经查,2013年至2014年在犯罪嫌疑人莫某某担任荔波县中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非法收受某医疗设备公司老板给予的11万元好处费,其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在该案侦办过程中得知,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在平时工作中是个认真负责、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可是他最终没能坚守自己的底线,没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最终泥足深陷,断送大好前程。

因行受贿案件的特殊性,该案一开始就制定了快侦快结的方案,最终仅用时8天便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系该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用时最短的一起案件。该案的快速侦结,除了反贪干警兢兢业业、敢于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外,还得益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大力支持、得益于荔波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力协作,同时还得益于该院反渎、预防等部门的通力配合。该案侦办伊始,在分管副检察长带领下,以大自侦思维为统领,整合了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资源,成立了职务犯罪临时侦查小组。办案组即发挥积极效应,三个部门干警密切配合,迅速收集了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受贿的有力证据,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在铁证面前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是一次对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司法体制改革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提前预演,充分体现了以司法责任制和办案工作组等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必要性。

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受贿案并非个案,医疗领域腐败案时有发生,该局将一如既往重拳打击涉及民生领域的贪腐案件,以反腐高压态势震慑不正之风,并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自身办案质量和效率。把工作重点放在涉及民生资金腐败案的查办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荔波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撰稿人:欧忠归

 
 

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