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以员额制检察官为办案核心的新模式中,集结自侦部门全体力量,快速查处何某某、林某利用职务之便冒领生态移民资金的违法行为。
经查,何某某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现合并为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小组工作员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拉内村5户21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25.2万元。 林某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已拢村洞常组、坡报组包组干部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洞常组3户15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18万元。上述二人行为涉嫌贪污犯罪,被该院以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国家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关键落脚点,然而何某某、林某两人却利用欺骗、隐瞒等恶劣的手段冒领国家生态移民资金,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同时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损失。下一步,该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民生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给遭受损失的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撰稿人:欧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