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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冒领生态移民资金的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时间:2017-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以员额制检察官为办案核心的新模式中,集结自侦部门全体力量,快速查处何某某、林利用职务之便冒领生态移民资金的违法行为。

        经查,何某某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现合并为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小组工作员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拉内村521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25.2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已拢村洞常组、坡报组包组干部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洞常组315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18万元。上述二人行为涉嫌贪污犯罪,被该院以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国家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关键落脚点,然而何某某、林两人却利用欺骗、隐瞒等恶劣的手段冒领国家生态移民资金,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同时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损失。下一步,该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民生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给遭受损失的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撰稿人:欧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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